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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憲法 : 成就超強的法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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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前言】 美國憲法—即美利堅合眾國聯邦憲法,是指1776年美國獨立後;在1787年於費城會議後,交由各州制憲大會通過後,於1789年施行的一部憲法。 楊照在<<楊照的七堂公民課第二堂 打造新世界:費城會議與美國憲法>>以簡單淺顯的文筆介紹這部憲法的由來和當時美國的政治背景,以及之後這部憲法對美國和全世界帶來什麼影響。 這部憲法是世界史上第一部成文憲法,也是民定憲法,體現了憲法的最高法律位階論;大大改變了人類以後的世界史,更使美國成為一個強大和民主的國家。 這是一部不見得盡善盡美的聯邦憲法,但沒有前人可供參考的情況,美國人創造了一部恐怕是最適合他們的憲法—並以此憲法統合了各州,「讓人民成為國家的主人」—這個理想得以實現。 這部憲法使得美國從邦聯走向聯邦,1776年的獨立是一場重大的革命,但革命不見得帶來穏定;13年後,1789年的憲法通過後,美國人民和政府的關係被清楚地律定。 於是民主憲政真正的意義有可能加以落實—— 「統治者的治理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」、「人民給予政府的權力能分權且制衡」、「統治者的權力能有程度上限制和一定期限」 。 即使後來1860曾有南北分裂,但建國之初(1776—1860)最危險的一段期間;藉由這部憲法,美國政府和人民能一起走過近百年的草創期,避免如以後的法國(1789)、中國(1912)、 俄國(1917) 在革命後反陷入內部動亂和國力衰退的的下場。 由於憲法是根本大法,法學浩翰;美國憲法要細說的話,以本人的學識和部落格的性質是不可能的,而且恐怕也有疏漏之慮,在此偏重於讀書心得,合先敍明。 另外,本文內容所提的書籍,筆者都一一拜讀過。 司法院網站: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 博客來-楊照的七堂公民課第二堂 打造新世界:費城會議與美國憲法